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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请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11-27 10:54
作者/来源: 科技产业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学校经研究决定,现全面展开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在1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9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 200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9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下午16时截止。
  (三)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
  为确保项目申请书的质量,学校要求各学科学术委员会组成项目评审组,对本学科的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请各项目申请人按照学科评审组的意见,认真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书提交给学校科技产业处进行审核。  
  (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 、学校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应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技产业处将根据学校的要求,对有关院(系)、部下达申报项目数量指标(申报项目数量指标另发),并要求责任到位、落实到人。
  为做好申请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请各有关院(系)、部将2009年申请项目的总数及项目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E-mail地址等信息,在2008年12月5日前报至科技产业处科研计划管理室(第一教学主楼249室)。
  申报项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院(系)、部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三、学校在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鼓励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人:徐剑涛
  联系电话:4806238   13843225878
  E-mail:xujiantao@mail.nedu.edu.cn

责任编辑: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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