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教职工、学生: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学校决定: 1、主校区教工(没课)、学生(没课)在5月19日下午14:20分集中在石头楼广场,届时集体默哀3分钟。 东区教师(没课)、学生(没课)在5月19日下午14:20分集中在第三教学楼北侧广场,届时集体默哀3分钟。 2、停放在第一教学楼南侧的车辆,14:20前将车辆停放到第一教学楼北侧或东西石头楼两侧。 3、将车辆停放在校内的车主(没有课)在14:20前回到车辆中,14:28分统一鸣笛。 4、14:28分正在上课的教师、学生届时停课三分钟,站立集体默哀三分钟。 党政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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