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将开展2008年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1)2006-2007年度的校级精品课程;学校排序新推3门。 (2)有实力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的我校2004-2007年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排序推荐2门。 (3)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至少有二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教学录像。 2.评审与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于5月15日—5月21日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课程排序,学校按推荐指标排序上报省教育厅;推荐课程将在5月21日进行预答辩,具体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请各院(系)于5月13日前将各申报课程的申报书(纸制一式十份及电子版)和课程网站的网址(须保证该课程网站能在线浏览)报送教务处243室。 以下附件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 2008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 附件2:2008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高专) 附件3.2008年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本科) 附件4.2008年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标准(高职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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