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0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第十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吉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0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第十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的人选标准、条件组织申报,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相关材料及表格也可到吉林省人事厅网站“人事动态”栏下载)。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200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第十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2、与附件1相关的文件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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