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8]24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安排,现将我省高等学校选派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重要意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机遇,因此,各高等学校务必充分认识此项目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选派对象和条件: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三、访学资助费用: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人民币8000元。学费不足部分和交通、住宿费由访问学者所在学校承担。 四、访学时间:2008年9月—2009年7月。 五、推荐与审核: 请各院系按照选派条件和要求确定拟申请访学者。确定人选后,请于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把名单报到人事处师培办公室。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并办理访学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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