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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12-20 11:36
作者/来源: 纪律检查委员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学校良好风气,在元旦、春节和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提出如下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两节”和寒假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禁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做出榜样、抓好落实。
  2、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个人应自觉拒绝以上赠送。
  3、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基层单位的年终聚餐,各单位、部门间也不要互相邀请。
  4、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奖励、赞助,也不准接受用公款安排的旅游。
  5、崇尚科学,不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坚决杜绝黄、赌、毒现象在校区和家属区发生。
  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性质,依据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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