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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8-31 14:43
作者/来源: 科技产业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据吉林省教育厅科技产业处通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2008年度重点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教育部将择优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教育部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鼓励学科交叉。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 年;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
  以上文件均可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中的“政策法规”栏目查询下载。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1、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由我校科技产业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根据教育部项目申报名额分配,吉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允许上报名额为8项。)
  2、每项项目须交评审费100元。
  3、项目申请书格式可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在东北电力大学网站“东北电力大学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内点击下载,或到科技产业处科研计划管理室拷贝。请各项目申请者于2007年9月7日,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科技产业处(第一教学主楼249室科研计划管理室)。
  联系人:徐剑涛,联系电话:4806238   13843225878。
  附件1:
《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7)211号)
  附件2: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
《教育部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附件4:
《教育部学科代码》
 

责任编辑: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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