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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1-08 17:07
作者/来源: 科研产业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件要求,加强学校“攀峰工程” 建设、学科建设及配合学校2007年申报博士授予权新增单位的工作,为做好我校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 ,《 通告 》全文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内点击阅读,项目指南及基金委各学部综述可在基金委网站上查阅,各单位也可到科技产业处查阅纸质《项目指南 》 。基金委主页地址为http://www.nsfc.gov.cn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电子文档请在2007年1月1日后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主页地址为http://www.nsfc.gov.cn)或东北电力大学网站(主页地址为http://www.nedu.edu.cn/)科技产业处内下载,也可以到学校科技产业处拷贝申请书电子文档 。
  3 、学校科技产业处将在2007年寒假前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动员大会,讲解“基金”现状、具体申报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有关人员届时参加 。
     4 、学校科技产业处受理申请书时间为2007年3月01日-3月15日 。各单位交申请书时,须提交一份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 。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 、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纸质申请书 。
  5 、学校在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鼓励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6年度统计报告,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率达到30%。
     6 、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请勿代签名,切勿超项(申请者和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申请或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重点 、重大 、杰出 、小额资助项目除外 。
  7 、请学校各单位注意审查申请书中合作单位是否盖章 。在项目预算中,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能超过经费总额的15%,劳务费不能超过经费总额的15%,管理费不能超过经费总额的5% 。
  8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学校资助过的和正获资助的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回(来)校工作的博士应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9 、申请书以院 、系 、部为单位报 ,各单位统一录制U盘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学校科技产业处 。
      联系人:徐剑涛
      联系电话:4806238  13843225878
   电子邮件地址:xujiantao@mail.nedu.edu.cn
                     东北电力大学科技产业处                                  
                        2007年01月 05日

责任编辑: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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