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九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的通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第九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以2002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基本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是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其以上奖励一项前6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项前6位人员和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三项前3位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或是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四)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5篇以上,引用率较高)。 (五)在完成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为我省技术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六)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或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前3名)。 (七)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得到国内同行公认。 (八)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在省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的农村优秀实用人才。 (九)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公共管理、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十)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十一)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和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二)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二、本次推荐的其他要求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九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的通知”,推荐的具体要求如下: 1.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科研成果、获专利情况、主要著作论文及技术报告等在本单位张榜公示5天。 2.推荐人选业绩成果要真实,对弄虚作假、慌报业绩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终身参选资格,申报业绩需由相关职能部门(科研处、教务处等)核实后盖章。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各申报人请于4月3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将审核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申报表报人事处(同时报电子文档)。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要求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2.推荐人选确定后,按以下要求准备好材料报送工作: (1)《第九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见附件1)5份(由申报人填写,并附电子文档); (2)获奖证书原件(原件在上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交验审核后当场退回);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复印件(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并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材料要装订成册,标引出目录,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不得超过30页,评审结束后不退还本人)。 (4)因需要聘请相关学科专家评审,本次评审工作收费标准为200元/人,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教育厅。
联系电话:0432-4806682; 联系人:王雷 电子邮箱:rsc@mail.nedu.edu.cn(报电子文档)
附件:1.第九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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