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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公示
发表时间:2005-04-21 15:57
作者/来源: 纪检委 人事处

  根据教育部教研[2003] 3号文件“关于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华北电力大学与东北电力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经华北电力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认定我院李国庆教授、李少华教授取得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聘任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征求意见至2005年5月1日,无异议者将被确认取得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对李国庆、李少华两位同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有异议者可向纪检委、人事处反映。
  联 系 人:王新华  刘广生
  联系电话:4806344 4806437

责任编辑: Cy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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