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近期学校发现个别单位和部门将学校教学场地、教学设施以不同方式向校外单位出租、出借,严重影响我校教学秩序、校园秩序,师生对此反响很大。学校再次重申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将学校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向校外单位提供利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校外单位提供利用的,必须向学校主管部门教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申请,并报主管后勤校长批准。 今后凡发现未经审批私自将学校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向校外单位提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并给予校内通报批评,造成设施损坏的,将责令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 学校将从即日起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希望各单位立即按本通告要求清理向校外提供教学场地和设施的行为。 东北电力大学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