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3时30分,学校在学术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了08年冬季防火暨开展“消防安全月”工作动员会。校党委书记赵淑华、党委副书记辛国华、副校长张兴海、吉林市消防支队重点科科长高岩、参谋耿岩、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辛国华主持。 保卫处处长王爱平宣读了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的《2008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市消防支队重点科科长高岩同志讲话,他在讲话中对我校党委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和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各高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深表担忧,他表示消防支队将积极配合我校的工作,通过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师生消防意识,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张兴海副校长就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做动员讲话。一是强调了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他说现在国内高校火灾频发,代价惨痛,教训深刻;冬季用火用电增大,是火灾高发期,安全隐患仍没有完全消除;我校是有多年历史的老校,一些建筑物消防设施老化陈旧亟待整改等等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防火安全工作当成重大任务来抓,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确保防火安全。二是对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消防安全月”活动共有18项内容,涉及各单位、部门,每个项目中都明确了责任人。他强调了这次活动的任务是:提高各单位领导责任意识和师生消防意识;着重解决学校存在的消防隐患和屡禁不止的违章用电现象;进一步理顺消防工作机制,增强消防队伍的力量。最后,他对“消防安全月”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第一、消防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涉及到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造性地完成有关工作安排,务求实效,切忌敷衍,把工作落到实处。第二、“消防安全月”活动安排的各项工作,各负责人或协调人要有具体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第三、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单位消防责任制,教育各消防责任人时刻保持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消防工作长期性、经常性观念。杜绝消防责任空白点,消除消防工作“一阵风”现象,改变消防工作与己无关错误看法。第四、各单位负责人、各消防责任人都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加强消防信息沟通,对工作中有待解决的问题“一盯到底”,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只报告就算完了,要“盯”到问题得以解决。 党委书记赵淑华做了重要讲话。她首先感谢吉林市消防支队多年来给予学校的大力支持,对消防支队和我校联合开展这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在火灾高发期开展这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两点认识:一是要求大家提高对生命安全的认识。她说人命关天,安全无小事。要从关心每个生命个体出发,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上。二是要强化各单位领导责任意识,希望部门负责人把学校安全当成自己的事来做,把师生的安全当成亲人的安全一样来做,负起责任,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对使用违章电器的现象,她提出各单位不要走形式,要把工作做实做细,要通过“消防安全月”活动,突出“生命安全”这个主题,全面提高提高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她最后说,学校党委十分关注这项活动,希望组织好,开展好,收到实效,并认真总结经验,为全面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打下基础。 最后,党委副书记辛国华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这次活动要做出周密部署,向本部门职工认真、全面传达会议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学工部、保卫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加大对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对校内的超市规范管理。他最后说,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承担起责任,有所作为,为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建设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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